根据泉州日前下发的《关于做好对发生大病大灾的贫困归侨给予资金救助工作的通知》,泉州将对患恶性肿瘤、肾功能衰竭、重症传染性肝炎等病种的贫困归侨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资金救助;对患急性心肌梗塞、急性脑血管意外、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的贫困归侨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金救助。
此外,对因遭遇火灾、台风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的贫困归侨,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救助;对因遭遇雷电、火灾、交通事故等所造成身体残疾的贫困归侨,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救助;对遭遇其他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,造成人身重大伤害和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贫困归侨,视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救助。
据介绍,申请救助的贫困归侨需填写《泉州市贫困归侨大病(灾)救助申请表》,并提供居民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复印件、归侨身份证据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病例复印件及疾病证明书,经各部门核实审批后,由市、县两级财政、侨务部门共同实施救助慰问。
作为中国著名侨乡,福建泉州共有归侨1.2万多人,除定居在农场外,散居社会的归侨总户数为8300余户,其中贫困归侨1017户,主要分布在南安、安溪和永春等地。近年来,泉州大力改善贫困归侨生产、生活,除了对发生大病大灾的贫困归侨给予资金救助外,还筹资建设侨居房,帮助有生产能力的贫困归侨户予以生产扶持。(完)
2011年5月25日(中新社)